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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全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04-10   阅读:6984次   字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部令第45号)(以下简称《管理名录》)规定,现就全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工作通告如下:

    一、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行业范围

    按照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排污许可制支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相关规定,依据我省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结合排污许可管理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全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范围明确如下:(2019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行业明细表详见附件1)

    2019年共有38个行业大类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其中33个行业大类为《管理名录》中的所有行业大类,其余5个行业大类为,通用设备制造业34、专用设备制造业35、仪器仪表制造业40、其他制造业41、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43。

    2019年6月30日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行业有:通用设备制造业34、专用设备制造业35、仪器仪表制造业40、其他制造业41、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43;牲畜饲养031,家禽饲养032、乳制品制造144、调味品和发酵制品制造146、方便食品制造143,其他食品制造149、酒的制造151、制鞋业195、人造板制造202、木质家具制造211,竹和藤家具制造212、聚氯乙烯、肥料制造262(磷肥)、汽车制造361 -367、电池制造384、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1,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电力生产441、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462、环境治理业772。通用工序:热力生产和供应443、电镀设施、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业废水集中处理。

    2019年12月31日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行业有:谷物磨制131,饲料加工132、植物油加工133、水产品加工136、饮料制造152、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171,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172,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173,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174,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175、机织服装制造181,服饰制造183、皮革鞣制加工191,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193、羽毛(绒)加工及制品制造194、纸制品制造223、印刷23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煤炭加工252、肥料制造262(其他肥料制造)、农药制造263、涂料和油墨以及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4、合成材料制造265、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6、日用化学产品制造268、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271、化学药品制剂制造272、中成药生产274、兽用药品制造275、生物药品制品制造276、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277、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281,合成纤维制造282,非织造布制造1781、溶解木浆、橡胶制品业291、塑料制品业292、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301、玻璃制造304、玻璃制品制造305、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306、砖瓦和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耐火材料制品制造308、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铁合金冶炼314、贵金属冶炼322、有色金属合金制造324、有色金属铸造3392、有色金属压延加工325、稀有稀土金属冶炼323、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336、黑色金属铸造3391、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371 -379、计算机制造391,电子器件制造397,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其他电子设备制造399、环境卫生管理782、汽车和摩托车等修理与维护811、医院841、油库和加油站、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通用工序:工业炉窑。

    二、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全省排污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西咸新区纳入2019年申领范围的排污单位,向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延安市的排污单位向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级行政审批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三、排污许可证申请程序

    (一)注册、登录

    排污单位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注册(网址http://permit.mee.gov.cn/)。

    (二)填报并公开信息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首页“法规标准”栏目下载)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实行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应进行申请前信息公开。

    (三)提交书面申请

    排污单位向核发部门提交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印制并经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申请材料。

    (四)受理审核

    核发部门按照审核程序和管理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做出核发排污许可证或者不予核发的决定。

    四、排污许可证申请时限

    (一)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排污许可制支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中提前实施排污许可管理的行业按其核发时限执行。

    (二)纳入原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关中地区重点涉气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的通知》的重点涉气排污单位按其核发时限执行。

    (三)《管理名录》中实施时限为2019年底前且已经建成并实际排污的排污单位,在2019年6月30日前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在2019年6月30日后建成的排污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管理名录》中实施时限为2020年底前且已经建成并实际排污的排污单位,在2019年12月31日前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在2019年12月31日后建成的排污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

    (四)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其他制造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时限为在2019年6月30日前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在2019年6月30日后建成的排污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

    (五)炼焦工业、石化工业、钢铁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时限按照原陕西省环境保护厅2017年排污许可证行业核发公告执行。

    五、法律责任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排污单位应当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而未取得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建议相关排污单位在2019年4月30日前或2019年10月31日前向核发部门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逾期未申请可能会导致排污单位无法在2019年6月30日和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排污许可证。

    自2019年7月1日和2020年1月1日起,相关排污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定期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报告。排污许可证核发及监管部门发现排污单位无证排污、伪证排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六、其他说明

    (一)《管理名录》中明确2017年、2018年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的行业和我省提前实施排污许可管理的行业(火电、造纸、钢铁、水泥、氮肥、印染、有色金属、制革、炼焦化学、平板玻璃、制药、电镀、制糖、农药、石化、屠宰及肉类加工、其他农副食品加工、陶瓷等,下同),其新建企业(或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或完成变更)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或未变更)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二)《管理名录》中明确2018年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的行业和我省2018年提前实施排污许可管理的行业,如已于2018年12月31日前(半焦行业为2018年6月30日前)建成并实际排污,但并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且2019年(半焦行业为2018年6月30日后)仍无证排污的,应当立即停止排污行为,尽快按程序申请排污许可证,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2018年西安市已完成建成区水处理设施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2019年进行查漏补缺。

    (四)生态环境部对排污许可证的申领范围、申领时限、申领程序等作出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五)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其他制造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申请排污许可证。

    (六)本通告由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解释。

     

    附件:1、 2019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行业明细表

    2、 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及联系方式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2月14日

    附件1          
    2019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行业明细表
    行业大类 细分行业 实施重点管理的行业 实施简化管理的行业 适用排污许可行业技术规范 备注
    畜牧业03 牲畜饲养031,家禽饲养032 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具体规模化标准按《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执行) / 畜禽养殖行业 2019年6月30日前实施
    农副食品加工业 13 谷物磨制131,饲料加工132 有发酵工艺的 /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植物油加工133 / 不含单纯分装、调和植物油的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水产品加工136 年加工能力5万吨及以上的(不含鱼油提取及制品制造) 年加工能力1万吨及以上5万吨以下的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食品制造业14 乳制品制造144 年加工20万吨及以上的以生鲜牛(羊)乳及其制品为主要原料的液体乳及固体乳(乳粉、炼乳、乳脂肪、干酪等)制品制造(不包括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的生产) 其他 食品制造工业 2019年6月30日前实施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146 纳入2015年环境统计的含发酵工艺的味精、柠檬酸、赖氨酸、酱油、醋等制造 其他(不含单纯分装的) 2019年6月30日前实施
    方便食品制造143,其他食品制造149 纳入2015年环境统计的有提炼工艺的方便食品制造 、纳入2015年环境统计的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和分装的) / 2019年6月30日前实施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15 酒的制造151 啤酒制造、有发酵工艺的酒精制造、白酒制造、黄酒制造、葡萄酒制造 / 酒精、饮料制造工业 2019年6月30日前实施
    饮料制造152 含发酵工艺或者原汁生产的饮料制造 /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纺织业17 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171,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172,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173,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174,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175 含前处理、染色、印花、整理工序的,以及含洗毛、麻脱胶、缫丝、喷水织造等工序的 / 纺织印染工业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纺织服装、服饰业18 机织服装制造181,服饰制造183 含水洗工艺工序的,有湿法印花、染色工艺的 /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19 皮革鞣制加工191,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193 含鞣制工序的 其他 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羽毛(绒)加工及制品制造194 羽毛(绒)加工 / 羽毛(绒)加工工业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制鞋业195 使用溶剂型胶黏剂或者溶剂型处理剂的 / 制鞋工业 2019年6月30日前实施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0 人造板制造202 年产20万立方米及以上 其他 人造板工业 2019年6月30日前实施
    家具制造业 21 木质家具制造211,竹、藤家具制造212 有电镀工艺或者有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含稀释剂)量10吨及以上的、使用粘结剂的锯材、木片加工、家具制造、竹、藤、棕、草制品制造 有化学处理工艺的或者有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含稀释剂)量10吨以下的 家具制造工业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造纸和纸制品业22 纸制品制造223 / 有工业废水、废气排放的纸制品制造企业 制浆造纸工业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23 印刷231 使用溶剂型油墨或者使用涂料年用量80吨及以上,或者使用溶剂型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包装装潢印刷 / 印刷工业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25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 以石油馏分、天然气等为原料,生产有机化学品、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等的工业 / 石化工业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煤炭加工252 煤制天然气、合成气、煤炭提质、煤制油、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等其他煤炭加工 / 现代煤化工工业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 无机酸制造、无机碱制造、无机盐制造,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烧碱制造、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无机碱制造、无机盐制造、无机酸制造 无机化学工业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聚氯乙烯 聚氯乙烯 / 聚氯乙烯工业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肥料制造262 化学肥料制造(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生产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钾肥的企业(不含其他生产经营者),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化学肥料 化肥工业 磷肥2019年6月30日前实施,其他肥料制造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农药制造263 化学农药制造(包含农药中间体)、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农药制造工业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4 涂料、染料、油墨、颜料、胶粘剂及类似产品制造,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 涂料油墨工业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合成材料制造265 初级塑料或者原状塑料的生产、合成橡胶制造、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陶瓷纤维等特种纤维及其增强的复合材料的制造等 / 石化工业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6 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水处理化学品、造纸化学品、皮革化学品、油脂化学品、油田化学品、生物工程化学品、日化产品专用化学品等专项化学用品制造,林产化学产品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动物胶制造等,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268 肥皂及洗涤剂制造、化妆品制造、口腔清洁用品制造、香料香精制造等,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医药制造业27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271 进一步加工化学药品制剂所需的原料药的生产,主要用于药物生产的医药中间体的生产 / 制药工业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272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化学药品研发外包 /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中成药生产274 / 有提炼工艺的中成药生产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兽用药品制造275 兽用药品制造、兽用药品研发外包 /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生物药品制品制造276 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生物化学药品、基因工程药物的制造,生物药品研发外包 /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277 / 卫生材料、外科敷料、药品包装材料、辅料以及其他内、外科用医药制品的制造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工业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化学纤维制造业28 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281,合成纤维制造282,非织造布制造1781 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合成纤维制造、非织造布制造 / 化学纤维制造工业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溶解木浆 用于生产粘胶纤维、硝化纤维、醋酸纤维、玻璃纸、羧甲基纤维素等 / 制浆造纸工业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 橡胶制品业291 橡胶制品制造 / 橡胶制品工业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塑料制品业292 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的,有电镀工艺的塑料制品制造 其他 塑料制品工业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 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301 水泥(熟料)制造 石灰制造、水泥粉磨站 水泥工业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玻璃制造304 平板玻璃 其他 玻璃工业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玻璃制品制造305 / 以煤、油和天然气为燃料加热的玻璃制品制造 玻璃工业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306 / 玻璃纤维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 以煤为基础燃料的建筑陶瓷企业 其他 陶瓷砖瓦工业 2019年1月31日前实施
    耐火材料制品制造308 石棉制品制造 其他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 含焙烧石墨、碳素制品,多晶硅 其他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业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1 铁合金冶炼314 铁合金冶炼、金属铬和金属锰的冶炼 / 钢铁工业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2 贵金属冶炼322 金、银及铂族金属冶炼(包括以矿石为原料) / 有色金属工业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324 以有色金属为基体,加入一种或者几种其他元素所构成的合金生产 /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有色金属铸造3392 以有色金属及其合金铸造各种成品、半成品,且年产10万吨及以上 年产10万吨以下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325 /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323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不包括钍和铀等放射性金属的冶炼加工 / 稀土行业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金属制品业33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336 有电镀、电铸、电解加工、刷镀、化学镀、热浸镀(溶剂法)以及金属酸洗、抛光(电解抛光和化学抛光)、氧化、磷化、钝化等任一工序的,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处理设施,使用有机涂层的(不含喷粉和喷塑) 其他 电镀工业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黑色金属铸造3391 年产10万吨及以上的铸铁件、铸钢件等各种成品、半成品的制造 年产10万吨以下的 黑色金属铸造工业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汽车制造业36 汽车制造361 -367 汽车整车制造,发动机生产,有电镀工艺或者有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含稀释剂)量10吨及以上的零部件和配件生产 改装汽车制造、低速载货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及有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含稀释剂)量10吨以下的零部件和配件生产 汽车制造行业 2019年6月30日前实施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3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371 -379 有电镀工艺或者有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含稀释剂)量10吨及以上的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拆船、修船厂 其他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制造行业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 电池制造384 铅酸蓄电池制造 其他 电池工业 2019年6月30日前实施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 计算机制造391,电子器件制造397,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其他电子设备制造399 有电镀工艺或者有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含稀释剂)量10吨及以上的 其他电子玻璃、电子专用材料、电子元件、印制电路板、半导体器件、显示器件及光电子器件、电子终端产品制造等 电子工业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2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1,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 废电子电器产品、废电池、废汽车、废电机、废五金、废塑料(除分拣清洗工艺的)、废油、废船、废轮胎等加工、再生利用 其他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 2019年6月30日前实施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44 电力生产441 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污泥为燃料的火力发电 / 火电工业 2019年1月31日前实施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46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462 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日处理10万吨及以上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日处理10万吨以下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水处理 2019年6月30日前实施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77 环境治理业77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危险废物处理处置 / / 2019年6月30日前实施
    公共设施管理业78 环境卫生管理782 城乡生活垃圾集中处置 / /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品修理业81 汽车、摩托车等修理与维护811 / 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 汽车、摩托车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修理业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卫生84 医院841 床位100张及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专科医院(以上均不包括社区医疗、街道和乡镇卫生院、门诊部以及仅开展保健活动的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床位20张至100张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专科医院(以上均不包括社区医疗、街道和乡镇卫生院、门诊部以及仅开展保健活动的妇幼保健院) 医疗机构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其他行业 油库、加油站 总容量2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 / /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 单个泊位1000吨级及以上的内河港口、单个泊位1万吨级及以上的沿海港口 / /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通用工序 热力生产和供应443 单台出力10吨/小时及以上或者合计出力20吨/小时及以上的蒸汽和热水锅炉的热力生产 单台出力10吨/小时以下或者合计出力20吨/小时以下的蒸汽和热水锅炉 锅炉工业 2019年1月31日前实施
    工业炉窑 工业炉窑 / 工业炉窑 2019年12月30日前实施
    电镀设施 有电镀、电铸、电解加工、刷镀、化学镀、热浸镀(溶剂法)以及金属酸洗、抛光(电解抛光和化学抛光)、氧化、磷化、钝化等任一工序的 / 电镀工业 2019年6月30日前实施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业废水集中处理 接纳工业废水的日处理2万吨及以上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业废水集中处理 / 水处理 2019年6月30日前实施

     

    附件2      
    陕西省各市(区)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联系方式
    序号 市(区) 核发部门名称 咨询电话
    1 西安市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029-86785337
    2 宝鸡市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 0917-3262136
    3 咸阳市 咸阳市环境保护局 029-32036326
    4 铜川市 铜川市环境保护局 0919-3183512
    5 渭南市 渭南市环境保护局 0913-2330295
    6 韩城市 韩城市环境保护局 0913-5205380
    7 杨凌示范区 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029-87036909
    8 延安市 延安市行政审批局 0911-2162705
    延安市环境保护局 0911-2160548
    9 榆林市 榆林市环境保护局 0912-3518638
    10 汉中市 汉中市环境保护局 0916-2258139
    11 安康市 安康市环境保护局 0915-3291209
    12 商洛市 商洛市环境保护局 0914-2998639
    13 西咸新区 西咸新区环境保护局 029-33585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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